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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河校区提供保密审查及采购合同用印服务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9-0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广大师生:

根据学校宁河校区二期投运工作部署,推进行政管理服务延伸,进一步满足师生需求,依据相关业务部门对印章的授权委托,即日起在宁河校区师生事务服务中心提供学校保密审查及采购合同专用章的用印服务。具体用印服务内容如下:

一、保密审查专用章用印服务

1.用印范围

在校师生办理“发表论文(著作)保密审查”服务事项(详情介绍可登录师生网上大厅搜索服务事项名称查阅)

2.办理条件

(1)对于非涉密人员发表论文保密审查用印条件为:

持填写完整的《发表论文保密审批表(非涉密人员使用)》、《论文发表自查表》、保密审查证明模板,其中审批表的“二级单位审查意见”栏必须有学院签字和盖章;三类材料的作者、论文题目、单位须一致。符合条件可在“保密审查证明”中加盖学校保密审查专用章。

(2)对于涉密人员发表论文保密审查用印:

持填写完整的《发表论文(著作)等事项保密审批表》、《论文发表自查表》、保密审查证明模板、论文著作原件,审批表的各栏目审批意见须完整填写签章;四类材料的作者、论文题目、单位须一致。

二、采购合同专用章用印服务

1.用印范围

在校教职工办理学校所有涉及资金支出的“采购合同用印服务”服务事项(包括集中采购合同(央采)、限额以上招标采购合同、限额以下零星采购合同,详情介绍可登录师生网上大厅搜索服务事项名称查阅)。

2.办理条件

凡经过合同管理系统或OA系统完成线上审批的采购合同,持对方已盖章的合同原件可在窗口加盖学校采购合同专用章及法人授权签章。

3.其他要求

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需遵循“无审批、不用印”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及《关于调整学校采购合同印信使用的通知》等要求规范用印。

三、用印服务地点及时间

宁河校区图书馆一楼师生事务服务中心2号窗口;工作日上午8:00-11:50 、下午1:30-4:10(每月第一周周五下午除外)。

四、联系电话

宁河校区窗口用印咨询:陈老师,022-24098300。

保密审查业务咨询:022- 24092207。

招采业务咨询:022-24092966,24097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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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