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受理阶段
1.符合条件的2027届毕业生登录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job.hrss.tj.gov.cn/template/pc/index.html#/index)实名认证并填写申报信息,系统中下载《天津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3份)手写签字提交至学院加盖学院公章。(系统中先不要提交材料,待后续学校审核完毕盖章后,学生再将学校盖章后的申请表进行拍照或扫描并上传至系统)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还需向辅导员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提供材料如下:
(1)《天津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3份(请于系统导出);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要清楚并写上本人毕业离校之前可以联系的手机号码);
(3)本人天津市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张(需激活银行金融服务功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请在复印件上写明“已激活”);
(4)首次申领承诺书(每位同学均填写,签字必须手写);
(5)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完整复印件1份(材料需要显示申请人为低保共同享受人,复印件请用笔标注申请人姓名)和近三个月低保金发放情况证明1份(银行流水记录须有低保、民政局等关键词,请用笔标注)。
(6)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交写有申请人姓名并有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请用笔标注申请人姓名及零就业类别)。
(7)残疾毕业生:需提交学生本人残疾证复印件1份。
(8)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交在校期间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1份(带有协议编号的完整助学贷款协议并有双方的签字或盖章,签字、盖章、时间需清晰、完整)及贷款发放证明材料。
(9)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特困人员证明材料及近三个月特困供养人员供养金发放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请用笔标注申请人姓名)。
2.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院内公示,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