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各地区重点关注人群家庭学生在校就读及学费标准证明 |
事项类别 |
学生服务类 |
服务依据 |
学生生源地教育资助部门要求 |
服务对象 |
在籍本专预硕博学生 |
对象类别 |
学生 |
前置条件 |
无 |
申报材料 |
生源地教育资助申请所需要的材料 |
表格下载 |
无 |
办事流程 |
1.学生根据生源地教育资助部门要求填写资助申请材料; 2.辅导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财务处收费中心核实学费住宿费信息(仅限证明需审核学费等信息)。 4.学生持初审通过的材料至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终审并加盖部门业务章; 5.学生本人提交生源地资助部门。 |
前置部门 |
所在学院 |
后续部门 |
无 |
用印情况 |
部门业务章 |
事项类型 |
承诺件 |
承诺时限 |
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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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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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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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学工部 |
决定部门 |
学工部 |
办理窗口 |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10号窗口 |
办理时间 |
每周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13:30-16:00 |
咨询电话 |
022-24097892(窗口电话) |
监督电话 |
022-24097899(中心统一监督电话) |
注:各地区证明材料的名称各地区不一样,主要用于核实低保、特困供养、原建档立卡等重点关注人群家庭子女的在学就读及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