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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各地区重点关注人群家庭学生在校就读及学费标准证明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9-15 [来源]: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各地区重点关注人群家庭学生在校就读及学费标准证明

事项类别

学生服务类

服务依据

学生生源地教育资助部门要求

服务对象

在籍本专预硕博学生

对象类别

学生

前置条件

申报材料

生源地教育资助申请所需要的材料

表格下载

办事流程

1.学生根据生源地教育资助部门要求填写资助申请材料;

2.辅导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财务处收费中心核实学费住宿费信息(仅限证明需审核学费等信息)。

4.学生持初审通过的材料至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终审并加盖部门业务章;

5.学生本人提交生源地资助部门。

前置部门

所在学院

后续部门

用印情况

部门业务章

事项类型

承诺件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受理部门

学工部

决定部门

学工部

办理窗口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10号窗口

办理时间

每周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13:30-16:00

咨询电话

022-24097892(窗口电话)

监督电话

022-24097899(中心统一监督电话)

注:各地区证明材料的名称各地区不一样,主要用于核实低保、特困供养、原建档立卡等重点关注人群家庭子女的在学就读及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