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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在校教职工探亲费报销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9-16 [来源]: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在校教职工探亲费报销

事项类别

人事服务类

事项编码

 

服务形式

线下服务

服务依据

《中国民航大学教职工考勤与请假管理办法》(校发【2018】383号)文件

服务对象

在校教职工

对象类别

在校教职工

前置条件

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已婚教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

申报材料

探亲差旅票据

表格下载

财务处网站下载差旅费报销表格

办事流程

教职工在财务处网站下载表格,并参照填写→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交服务中心窗口→盖人事处业务专用章并转财务窗口报销

前置部门

所在单位

后续部门

财务处

用印情况

部门业务章

事项类型

联办件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受理部门

人事处

决定部门

人事处、财务处

办理窗口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2号窗口

办理时间

每周工作日上午8:00-11:50,下午13:30-16:00

咨询电话

022-24097894(窗口电话)

监督电话

022-24097899(中心统一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