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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在校教职工收入证明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9-16 [来源]: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在校教职工收入证明

事项类别

人事服务类

服务依据

 

服务对象

在校教职工

对象类别

在校教职工

前置条件

财务系统导出工资单

申报材料

1.职工身份证件(职工卡或者身份证)2.贷款银行(房屋中介)提供的收入证明模板

表格下载

 

办事流程

教职工携带证件和模板→交服务中心窗口→盖人事处业务专用章

前置部门

所在单位

后续部门

 

用印情况

部门业务章

事项类型

即办件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受理部门

人事处

决定部门

人事处

办理窗口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2号窗口

办理时间

每周工作日上午8:00-11:50,下午13:30-16:00

咨询电话

022-24097894(窗口电话)

监督电话

022-24097899(中心统一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