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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处】在校教职工住房情况调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9-16 [来源]: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在校教职工住房情况调查

事项类别

资产服务类

服务依据

中国民航学院分房记录、货币分房记录

服务对象

在校教职工

对象类别

教职工

前置条件

 

申报材料

 

表格下载

 

办事流程

教职工配偶在所在单位领取住房情况调查表,并如实填写→交服务中心窗口→盖房地产管理办公室章并转人事处窗口

前置部门

 

后续部门

人事处

用印情况

部门业务章

事项类型

联办件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受理部门

国资处

决定部门

国资处、人事处

办理窗口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每周二、周四上午8:00-11:50,下午13:30-16:00

咨询电话

022-24097896(窗口电话)

监督电话

022-24097899(中心统一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