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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处】 新入职教职工申请周转公寓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9-16 [来源]: [浏览次数]:

 

事项类别

资产服务类

事项名称

新入职教职工周转公寓申请

服务依据

《中国民航大学青年教职工周转公寓管理办法》(校发【2019】32号)文件

服务对象

在校教职工

对象类别

教职工

前置条件

新入职人员

申报材料

中国民航大学青年教职工周转公寓申请表

表格下载

人事处网站

办事流程

教职工在人事处网站下载表格,并参照填写→所在单位以呈批件形式进行公文流转→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提交国资处审批→提交人事处审批→本人到服务中心窗口签订入住协议→财务处交押金→院十一公寓入住

前置部门

所在单位

后续部门

财务处

用印情况

部门业务章

事项类型

承诺件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受理部门

国资处

决定部门

人事处、国资处

办理窗口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每周二、周四上午8:00-11:50,下午13:30-16:00

咨询电话

022-24097896(窗口电话)

监督电话

022-24097899(中心统一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