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因公护照代上缴受理
事项类别
人事服务类
服务依据
《中国民航大学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1】46号)文件
服务对象
在校教职工
对象类别
教职工
前置条件
取得民航局国际司签发的《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并持有外交部签发的因公护照
申报材料
《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因公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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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教职工按时执行因公出国(境)任务后,于入境后3日内将因公出国(境)证件提交至服务中心窗口(如遇假期,可自行归还至民航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
前置部门
民航局国际司、外交部
后续部门
民航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护照签证室
用印情况
其他
事项类型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受理部门
国际处
决定部门
办理窗口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每周二、四上午8:00-11:50,下午1:30-4:00
咨询电话
022-24097897(窗口电话)
监督电话
022-24097899(中心统一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