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毕业生迁户手续个人办理
事项类别
综合服务类
服务依据
户籍迁转至学校
服务对象
宁河校区毕业生
对象类别
学生
前置条件
1.户籍落户在宁河校区
2.已获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申报材料
毕业证或结业证、身份证、报到证
表格下载
办事流程
携带毕业证或结业证、身份证及报到证→交服务中心2号窗口→获取相关证明材料
前置部门
后续部门
公安宁河分局造甲城派出所
用印情况
部门业务章
事项类型
即办件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受理部门
宁河校区管理中心
决定部门
办理窗口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 2号 窗口
办理时间
每周工作日上午8:00-11:50,下午13:30-16:10
咨询电话
022-24098301(窗口电话)
监督电话
022-24097899(中心统一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