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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窗口】毕业生迁户手续个人办理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9-08 [来源]: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毕业生迁户手续个人办理

事项类别

综合服务类

服务依据

户籍迁转至学校

服务对象

宁河校区毕业生

对象类别

学生

前置条件

1.户籍落户在宁河校区

2.已获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申报材料

毕业证或结业证、身份证、报到证

表格下载

 

办事流程

携带毕业证或结业证、身份证及报到证→交服务中心2号窗口→获取相关证明材料

前置部门

 

后续部门

公安宁河分局造甲城派出所

用印情况

部门业务章

事项类型

即办件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受理部门

宁河校区管理中心

决定部门


办理窗口

师生事务服务中心 2号 窗口

办理时间

每周工作日上午8:00-11:50,下午13:30-16:10

咨询电话

022-24098301(窗口电话)

监督电话

022-24097899(中心统一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