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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布置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3-28 [来源]: [浏览次数]:

我校召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布置会

 

为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提前部署,统筹规划,于3月24日下午召开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布置会副校长吴仁彪出席会议并讲话研究生院、校保密办、校纪委办、宣传部、保卫处、信息网络中心、中航大(产业)公司、研究生招生学院主管院长和分管副院长、师资与学科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本次会议,研究生院洪振宇副院长主持会议。

研究生院传达了教育部和天津市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介绍了我校2023年复试工作基本情况,并结合典型案例,对研究生复试关键环节开展了专项警示教育,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专项培训,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将各项制度和要求落地落实。研招办重点解读了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安排和注意事项。



吴副校长回顾了2023年研考初试组考工作,对期间参与初试工作的各学院领导和老师表示感谢。对我校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进行了解读为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提出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落实上级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严格执行复试方案,严格考生资格审核,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生源调剂,严格把握录取标准,规范有序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应急处置,牢牢守住安全招生这条底线,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学院领导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是优化考生服务。招生学院要加强对考生的网络复试的模拟演练与考前指导。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和考生服务工作,同时要加强舆情应对

四是加强协同联动。招生考试工作是系统性、协同性很强的工作,学校各部门之间要做好协作联动,形成统筹有力、多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强大工作合力。

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招考委相关工作要求,学校本年度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启动,预计于4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