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民航局下发的《关于民航政府采购进口产品集中论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局发明电[2019]968号)和《转发财政部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计划和信息统计编报工作的通知》(民航财发[2022]1号)相关要求,民航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由民航局清算中心组织集中论证和报批工作,现就2022年申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集中论证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拟于2022年度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进口产品,且采购预算总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需要申报民航政府采购进口产品集中论证,民航局清算中心组织集中论证后,统一上报财政部审批。
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可参与民航进口产品集中论证,统一报送财政部审批;也可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论证,经学校审批后报财政部备案。其中涉密进口产品按照涉密采购管理有关办法执行,不参与本次进口产品集中论证,请相关采购人单独与招标采购中心联系。
二、申报方式
参与民航进口产品集中论证的,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按规定填写《民航政府采购进口产品集中论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详细说明采购进口产品原因,明确进口产品应用场景和国产配比情况。请采购人于2021年3月8日前将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留言至招标采购中心货物和服务管理部。
进口科研仪器设备拟自行组织论证的,请单独与招标采购中心联系。
三、其他事项
民航政府采购进口产品集中论证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年度内不再组织集中论证工作。
请各单位务必重视进口产品集中论证的申报工作,严格按要求执行,确保后续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民航政府采购进口产品集中论证项目申请表
招标采购中心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