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招标采购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和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强化项目采购人的廉洁从业意识,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新发起招标申请的项目,新增以下要求:
1.凡学校预算50万元(含)以上采购项目,采购单位相关人员须签订《采购廉洁自律承诺书》(附件1);校内招标采购限额以下项目由各采购单位组织签订并与采购资料一并存档。原《采购廉政协议》不再使用。
2.凡学校预算50万元(含)以上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须填写《采购预算(成本)测算说明》(附件2)。
注:《采购廉洁自律承诺书》和《采购预算(成本)测算说明》为项目招标申请的必传件。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1.采购廉洁自律承诺书
2.采购预算(成本)测算说明
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