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防疫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22-05-03 点击数:

项目概况

中国民航大学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ZB2022ZG061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9.09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09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民航大学防疫物资采购项目,具体采购明细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数量为一年计划采购量,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交货期:供应商收到采购方订单(需求)后3天内将所需产品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货品紧缺的情况下可5天内供货)。如遇紧急情况,须在48小时内将所需产品配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中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供应商须为有合法经营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本次文件规定要求的供应商。(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供应商须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书,并附《供应商关系单位情况说明表》原件并加盖公章。(7)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和受权人身份证明。(8)供应商需根据医疗器械产品分类提供不同资质:a.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b.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9)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非医疗器械除外),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说明:供应商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9日  至 2022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网上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90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航大学     

地址:顾老师 022-24092963        

联系方式: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14层            

联系方式:尹宝媛、佟丽萍15620928155 13212109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宝媛、佟丽萍

电 话:  15620928155 13212109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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