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北校区金凤路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中国民航大学 招标采购中心 时间:2021-07-06 点击数:
中国民航大学对北校区金凤路修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北校区金凤路修缮项目(项目编号:TEDACCGP-2021-003)
二、项目内容:
中国民航大学北校区金凤路修缮项目,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修缮、铺装,配套雨、污水管道修缮,绿化修缮等,管径最大DN300。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总天数不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预算金额:286.8065万元(人民币)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3%的扣除。(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2、(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2号)文件,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11号)文件,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5、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配备:①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专业为市政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原件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②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原件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供应商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2021年至今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7)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时间:2021年07月05日至2021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3: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07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民航大学南校区后勤楼324室
七、磋商公告信息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八、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霍程程 022-25295869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一楼
采购单位:中国民航大学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