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分类 |
组织形式 |
适用情况 |
申请程序 |
集中采购目录内(用于行政办公、后勤保障) 查看目录内清单 |
批量集中采购 |
用于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的台式机、笔记本、打印机、复印机 |
采购人填写采购申请表(附件1),同时附上学校批复或资产配置文件,通过公文流转-呈批件形式提交到招标采购中心,经业务归口部门、财务处等部门审批后实施,其中批量集中采购品目应从批量集中采购配置标准中选择。 (具体表格请点击相应链接一键直达:批量集中采购、电子卖场) |
电子卖场 |
除台式机、笔记本、打印机、复印机以外的集中采购目录内设备 |
单独委托招标 |
政府采购限额(100万元)以上的集中采购目录内设备 |
采购人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委托书》、《项目需求书》,同时附上学校批复或资产配置文件,通过公文流转-用印审批单形式提交到招标采购中心,经业务归口部门、财务处等部门审核后,按程序委托国采中心实施。 (具体表格请点击此处链接一键直达) |
集中采购目录内(用于科研教学) 查看目录内清单 |
零星采购 |
学校统一采购限额(50万元)以下集中采购目录内设备 |
按照《中国民航大学校内限额以下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由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采购人需填写《中国民航大学集中采购目录内设备采购承诺书》,由项目(经费)负责人签字后附于报销凭证中(财务报销环节需要)。 (具体表格请前往合同管理系统-下载中心下载) |
电子卖场 |
预算金额5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以上集中采购目录内设备 |
采购人需填写采购申请表(附件1),同时附上学校批复或资产配置文件,通过公文流转-呈批件形式提交到招标采购中心,经业务归口部门、财务处等部门审核后,招标采购中心通过国采中心平台实施。 (具体表格请点击此处链接一键直达) |
单独委托招标 |
政府采购限额(100万元)以上的集中采购目录内设备 |
采购人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委托书》、《项目需求书》,同时附上学校批复或资产配置文件,通过公文流转-用印审批单形式提交到招标采购中心,经业务归口部门、财务处等部门审核后,按程序委托国采中心实施。 (具体表格请点击此处链接一键直达) |
集中采购目录外 |
学校统一采购 |
预算金额5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 |
采购人填写《招标申请表》,同时附上学校批复或资产配置文件,通过公文流转-呈批件形式提交到招标采购中心,经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处等部门审批后,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程序执行。 (具体表格请点击相应链接一键直达:货物服务、工程) |
政府采购限额(1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 |
采购人填写《招标申请表》、《采购需求表》和《采购实施计划表》等,同时附上立项批复或资产配置文件,通过公文流转-呈批件形式提交到招标采购中心,经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处等部门审批后,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程序执行。 (具体表格请点击相应链接一键直达:货物服务(100-1000万元)、货物服务(1000万元以上)、工程) |
零星采购 |
学校统一采购限额(50万元)以下货物、服务和工程 |
采购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国民航大学校内限额以下采购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和各单位自行制定的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执行,采购金额超过1万元的采购项目,应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通过合同管理系统审核,3万元至50万元采购项目应填写询价说明作为附件。 (具体表格请点击此处链接一键直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