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中航大(天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就疫情防控物资诚邀合格供应商参加如下采购比选活动:
一、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中航大(天津)产业发展有限疫情防控物资项目
二、项目内容:2022年中国民航大学中航大(天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疫情防控物资项目
三、预算金额:19.35万元
四、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标准 |
1 |
医用外科口罩 |
平面型 挂耳式 |
600000 |
只 |
执行标准: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平面挂耳式,10个/包,175*95mm 提供省级(含)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N95医用防护口罩 |
头戴式 |
1000 |
只 |
执行标准:GB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独立包装 提供省级(含)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 |
6.5#、7#、7.5# |
3000 |
副 |
符合GBT 10213-2019《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 |
备注:
1.采购数量为一年计划采购量,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根据需方要求,随时提出所需产品及数量,须72小时内送货上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管理的相关报备工作,并将货物摆放整齐。
2.每半年结账一次,根据实际发生金额结账。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需在天津本地设有仓库,保障随时供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最近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2021 年度至少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销售许可证;
6. 提供所有货物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
(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7. 提供所有产品有效期内的:
(1)医疗器械注册证;
(2)检验报告;
8.提供2020至今为天津市三甲级别医院供货凭证(发票或合同)一份。
六、公告公示时间:
自2022年4月14日上午8:00-17:00
七、报名及需求:
根据入校要求,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4月15日(周五),上午8:30-11:30进行报名(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24092020),报名信息(单位名称、姓名、手机号、当天健康码及行程码)发送至邮箱caucjchao@163.com,对逾期拨打的电话及邮件,不予受理。
八、递交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8日(周一)上午11:00。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2.递交比选文件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中国民航大学南院大门,请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到达地点后告知联系人收取比选文件(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24092020)。
3.比选文件要求
所有参加比选的定点供应商应编制比选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资格证明文件1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b.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c.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资信证明文件中标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d.2020年至2021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2020年至2021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2) 报价文件1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以上(1)和(2)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中,并加盖公章。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22-24092020
中航大(天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