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金工与化学教学实验楼项目海绵城市验收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作者: 时间:2022-06-30 点击数: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新建金工与化学教学实验楼项目海绵城市验收咨询

2.工作范围:对中国民航大学新建金工与化学教学实验楼项目进行海绵城市验收咨询评估

本次检测服务内容包括:依据《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的标准规定对项目海绵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及检验,具体工程内容包括对海绵城市目标指标进行复核、材料设备设施技术资料进行核查、现场实施情况进行性能测试、海绵设施及专项内容进行评估,最终出具海绵城市评估报告,并协助海绵城市竣工验收资料卷的整理及编制等工作。后续有整改要求的、积极配合整改工作直至项目通过海绵城市验收。

3.项目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中国民航大学南校区。

二、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具有CMA计量认证检测机构资质,具备履行海绵城市验收评估能力、并确保项目通过海绵城市验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不接受关联企业同时比选。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报名时请提供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文件内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报名时请提供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4.承诺函、授权委托书、报价函。

四、报价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相应计费标准。按比选公告给定的资料及现行规范的相应规定,在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竞争性报价。

2.报价应包括完成比选文件所确定的服务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踏勘场地、现场检查测试费、资料整理、编写评估报告、出具报告等相关全部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除工作内容(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发生变更外,其余因素一律不再调整服务费用(包括国家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

五、评审方法

对具有上述资格要求的应答单位参与比选。

本项目评审采用满足资格要求前提下的最低价中选法。

各应答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在询价结束后发现已确定的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六、其他要求

1.本工程为密封报价。

2.应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无营业执照可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选中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工程进行转包,否则终止合同。

七、领取资料及投标的截止日期

凡有意参加者(单位),请于2022年7月1日至7月3日上午10:00时至11:50时,下午13:30时至16:50时(北京时间),在中国民航大学校园建设保障部计划投资科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投标报价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日下午16:50时。

地点:中国民航大学南校区后勤楼309室

联系人:阮老师

联系电话:022-24092305

附件:1. 承诺函(格式)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  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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