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中航大(天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供应商比选公告

作者: 时间:2022-09-07 点击数:

中国民航大学中航大(天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就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诚邀合格供应商参加如下采购比选活动:

一、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中航大(天津)产业发展有限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疫情防控物资

三、预算金额:19.84万元(含税)

采购需求: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单价

(元)

数量

金额

品牌

技术参数

1

医用防护口罩(N95)

挂耳式、头戴式

10

1000

10000

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符合行业GB 19083-2010标准要求

口罩由内层、外层(非织造布)、过滤层(熔喷无纺布)、鼻夹、口罩带组成。

口罩应覆盖佩戴者的口鼻部,应有良好的面部密合性,表面不得有破洞,污渍,不应有呼气阀。

口罩上配有鼻夹,鼻夹由可塑性材料制成,长度不小于8.0cm。

口罩带戴取方便;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处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10N。

口罩对非油性颗粒过滤效率应≥95%。

口罩的吸气阻力不得超过100Pa。

2ml合成血液以10.7kPa(80 mmHg)压力喷向口罩,口罩内侧不应出现渗透。

口罩外表面沾水等级应不低于GB/T 4745-1997中3级的规定。

所用材料不应具有易燃性。续然时间应不超过5 s。

口罩设计应提供良好的密合性,口罩总适合因数不低于100。

环氧乙烷灭菌,其环氧乙烷残留量不超过10μg/g。

口罩为一次性使用无菌产品。

符合GB 19083-2010标准的要求。需提供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CMA标识。

2

一次性防护服

175、180、185

80

1000

80000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GB 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适用于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接触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空气中的颗粒物提供阻隔、防护作用。

外观:防护服应干燥、清洁、无霉斑,表面不允许有黏连、裂缝、孔洞等缺陷。连接部位可采用针缝、粘合或热合等加工方式。针缝的针眼应密封处理,针距每3cm应为8针-14针,平整、密封、无气泡。*装有拉链的防护服拉链不能外露,拉头应能自锁,脖子的部分应该有防护处理。结构:连身连脚套式,结构应合理,穿脱方便,结合部位严密;*袖口、脚踝口采用弹性收口,帽子面部收口及腰部采用弹性收口、拉绳收口或搭扣。液体阻隔功能:防护服关键部位静水压应不低于1.67kPa(17cmH2O);防护服材料透湿量应不小于2500g/(m2·d);防护服抗合成血液穿透性应不低于1.75kPa;防护服外侧面沾水等级应不低于3级的要求。防护服关键部位材料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45N。防护服关键部位材料的断裂伸长率应不小于15%。防护服关键部位材料及接缝处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应不小于70%。阻燃性能:损毁长度不大于200mm,续燃时间不超过15s,阴燃时间不超过10s。原发性刺激记分应不超过1。微生物指标:无菌。

 

3

一次性隔离衣

175、180、185

30

1000

30000

1、独立包装

2、国标:GB15980-2009、GB/T 38462-2020

3、防护服号型分为:S、M、L、XL、XXL

4、材质:聚丙烯与聚乙烯膜复合无纺布组成,为手术人员穿着以防止感染源传播的长袍,由前身、后身、袖子、系带组成。

5、可有效隔离防护细菌、病毒以及有毒有害液体、气体、气溶胶、颗粒物等

▲6、断裂强力:横向关键部位材料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30N;横向防护服关键部位材料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65N

▲7、胀破强度:关键部位材料胀破强度应不小于40kpa

▲8、耐静水压:关键部位材料耐静水压应不小于14kpa

▲9、抗渗水性:关键材料抗渗水性应不大于1.0g

需提供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CMA、CNAS标识。

4

免洗手消毒凝胶

500ML

25

2320

58000

1、有效成份及含量:以乙醇和正丙醇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凝胶,乙醇含量为 60%±5%(V/V)。

2、产品启用后使用有效期:90 天(有第三方报告)

3、对肠道病毒(EV71)的灭活对数值>4.00(有第三方报告);对人类冠状病毒的灭活对数值>4.00(有第三方报告)

4、规格:500ml

 

5

尼龙扎带

200只/包

0.50

 

15000

7500

长度300mm,宽度不低于4.2mm,颜色为白色透明,材质为聚酰胺,产品耐用。

6

酒精擦片

9*9

0.30

 

43000

12900

每盒50片装,酒精含量为75%,单片独立包装,含液量充足

                                 合计金额:198400 元

 

五、服务要求

1.采购数量为一年计划采购量,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根据需方要求,随时提出所需产品及数量,须72小时内送货上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管理的相关报备工作,并将货物摆放整齐。

2.每半年结账一次,根据实际发生金额结账。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需在天津本地设有仓库,保障随时供货(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 年度或2022年度至少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提供所有货物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7.提供所有产品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医疗器械注册证;

(2)检验报告;

8.提供2020至今为天津市三甲级别医院供货凭证(发票或合同)一份。

七、公告公示时间:

自2022年9月8日上午8:00-17:00

八、报名及需求:

  1. 根据入校要求,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9月9日(周),上午11:30前进行报名(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24092020),报名信息(单位名称、姓名、手机号、当天健康码及行程码)发送至邮箱caucjchao@163.com,对逾期拨打的电话及邮件,不予受理。            

九、递交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2日(周一)上午10:30-11:00。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2.递交比选文件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中国民航大学南院大门,请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到达地点后告知联系人收取比选文件。如遇疫情原因无法现场递交比选文件的,可邮寄文件,邮寄前请电话联系。(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24092020)。

3.比选文件要求

所有参加比选的定点供应商应编制比选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资格证明及服务要求响应文件1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服务响应文件 :对服务要求进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证明文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b.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c.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资信证明文件中标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d.2021年或2022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2021年或2022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2)报价文件1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以上(1)和(2)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中,并加盖公章。

十、评审方法

1.符合资质及满足实质性服务要求的应答单位参与比选;

2.本项目评审采用满足资格及服务要求前提下的最低价中选法;

3.各应答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在询价结束后发现已确定的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22-24092020 

 

 

                中航大(天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