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作者: 时间:2023-10-18 点击数:

  

中国民航大学中航大(天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就车辆租赁服务采购诚邀合格供应商参加如下采购比选活动:

一、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78675元(含税)

三、采购需求

序号

预估服务类型

进口/国产

路线

预估趟次:车型

1

通勤用车

国产

东丽校区与宁河校区往返

60趟次:33-53座

2

通学用车

国产

东丽校区与宁河校区往返

35 趟次:33-53座

3

应急保障用车

国产

宁河校区与东丽医院往返

15趟次:5-7座

4

宁河-东丽

考试用车

国产

东丽校区与宁河校区往返

20趟次:33-53座

四、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满足采购人各类型用车需求。车内要求整洁舒适,空调冷、暖风配备齐全,全车座位配置安全带,并配备GPS卫星定位系统。(本项为实质性条款,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的全部保障车辆年限在5年内新车,车辆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车辆状况良好,未发生过重大事故,车辆手续及资质均办理齐全。(本项为实质性条款,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承诺车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及保险单(交通强制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道路旅客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位保险责任限额不低于6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本项为实质性条款,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须承诺提供服务的驾驶员须为供应商的正式签约员工,且驾龄5年以上。 (本项为实质性条款,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须承诺车辆租赁每辆随车须包含至少一名驾驶员。(本项为实质性条款,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须承诺运营过程中一旦发生属于供应商责任的事故,供应商在事故处理完毕后,须不等保险赔付,及时对采购人所受伤害人先行赔付。(本项为实质性条款,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须承诺使用通勤车辆行驶途中如发生车辆故障,在20分钟内驾驶员未能修复或供应商另派车辆未能赶到时,采购人可先自行解决交通问题,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本项为实质性条款,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须承诺车辆租赁期间车辆的具体行程听从采购人安排。(本项为实质性条款,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9.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本项为实质性条款,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10.供应商须承诺行驶线路以采购人要求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路况及突发路况情况,调整行驶线路,以点对点运行时间最短为准,且单次使用费用按照单趟单价的收费标准计算。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通勤车临时停驶,采购人不承担临时停驶期间服务商的任何支出。如供应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采购人有权暂停合同。(本项为实质性条款,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11.供应商须承诺天津市内(外埠)车辆出现问题30分钟(1小时)内及时响应并到达现场处理问题(例:交通事故、车辆抛锚等)。(本项为实质性条款,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12. 本项目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以实际服务趟次为准。(本项为实质性条款,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保险行业分支机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递交比选文件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六、公告公示时间

自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0日

七、报名及需求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0月21日(周六) 1600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单位名称、姓名、手机号)发送至邮箱ygaowp@cauc.edu.cn,对逾期报名的邮件,不予受理。

八、递交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23日(周一)9:00-11:00。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2.递交比选文件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中国民航大学南院后勤楼335办公室。请提前在 “平安航大”微信公众号,点击“航大卫士”,选择“校外人员入口”,点击进入后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其中访问部门选择“53中航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楼宇选择“资产与采购部”,进校事由,请填写“递交比选文件”。(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24092020)。

3.比选文件要求

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编制比选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资格证明及服务要求响应文件1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服务响应文件:对服务要求进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证明文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应答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应答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应答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应答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应答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应答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b.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答人是企业的,财务报表是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须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审计意见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应答人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应答人适用《政府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应答人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财务报表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应答人是上述四种情况以外情况的,按照其依法适用的会计制度、财务规则或会计准则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

c.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有相关限制,本项目不限制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和项目。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标明“复印无效”,应答人提供的复印件在本次投标中予以认可(即不因“复印无效”字样而认定资信证明复印件无效)。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应答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d.2022年度或2023年度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2022年度或2023年度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应答人自行出具原件并加盖公章

f.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应答人自行出具原件并加盖公章)。

  1. 报价文件1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a.报价方式为服务总价。

b.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以上(1)和(2)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中,并加盖公章。

九、评审方法

1.符合资质及满足实质性服务要求的应答单位参与比选;

2.本项目评审采用满足资格及服务要求前提下的最低价中选法;

3.各应答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在比选结束后发现已确定的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2-24092020

 

 

 

                                     中航大(天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

 

 

 

中国民航大学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中央政府采购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 |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 信用中国 | 天津大学招标信息网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中国民航大学 电话:022-24092114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邮编:30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