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实验室监控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实验室监控采购项目
1.2预算金额:492000元(人民币,含税)
1.3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实验室监控和环境监测设施模块建设项目,采购包含智能监控基础设施41套、环境监测设施41套。其中监控包含摄像头、硬盘、录像机及监控专用POE交换机。环境监测设施含含PM2.5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串口服务器。
项目包含项目所需全套配套辅材、现场安装调试、操作人员培训、质保运维等全部项目所需的配套材料,要求串口通信链路稳定,实现数据透传并对接可视化平台,全部点位完成调试校验,保证监测、计量数据实时准确上传,系统运行稳定,提供竣工资料及质保服服务,项目价格为全包含税价格。
1.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比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之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2.4比选人须提供本次比选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比选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比选报价人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比选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比选报价人若代表法定代表人参与比选,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比选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比选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比选人代表身份证;
2.6比选人不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比选将被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7为保障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比选人需提供近三年相关或类似项目合同1份,作为资格材料存放在资格证明及服务要求响应文件中。
三、比选文件获取
项目需求比选文件见附件。
四、公告公示时间:
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7日
六、递交比选文件:
6.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9月18日12:00前进行报名,并提交比选文件。供应商将报名信息(含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姓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手机号)发送至邮箱,对逾期报名的邮件,不予受理。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6.2比选文件递交地点:中国民航大学403房间(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6.3比选文件要求
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编制比选文件,须提交纸质版原件和电子扫描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资格证明及服务要求响应文件1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1份,其中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密封并加盖公章)。
报价方式为服务总价。为履行本项目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总价中,包含完成服务内容所必需的人员、设备、材料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差旅费、设备使用费、材料费、折旧费、运输费、保险费等,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以上(1)和(2)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中,并加盖公章。
七、比选标准
7.1符合资质及满足实质性服务要求的应答单位参与比选;
7.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比选总得分最高的比选人作为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比选人放弃供应资质,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比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候选条件的,采购方可以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确定其他比选人为供应商。
八、比选活动:
比选日期:2026年9月18日(周五)15:30
比选地点:中国民航大学北区勤业楼420房间
联系人:孙老师、苏老师
联系电话:13116022589 ydsun@cauc.edu.cn
联系邮箱:18622056619
中国民航大学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9月14日
附件一:技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