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航空工程学院依据项目采购需求,现就自动化搬运与辅助测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诚邀合格供应商参加如下采购比选活动:
一、项目名称:
自动化搬运与辅助测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在既有3D自动测量工作站、2D视觉检测工作站基础上,建设自动化搬运与辅助测量集成系统,采购硬件设备、AMS调度软件、看板软件、设备控制及工作站应用接口,完成设计、安装联调、培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2年质保及一次天津至沈阳移机恢复,实现工单驱动的自动搬运、测量任务联动、结果归集与过程展示。
三、预算金额:
45万元(含税)
四、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5.1 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登记证明等资格材料,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5.2 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纳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3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4 供应商不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5 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此采购活动,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参加此采购活动,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受权人身份证原件。
5.6 参加此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5.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如实说明相关关系。
六、公告公示时间
自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9日
七、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29日17:00前将报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姓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手机号)发送至电子邮箱:jhyu@cauc.edu.cn,对逾期报名的邮件,不予受理。
八、递交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1月2日17:00前。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2.递交比选文件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中国民航大学南院机械材料楼316办公室。请提前在“平安航大”微信公众号,点击“航大卫士”,选择“校外人员入口”,点击进入后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其中访问部门选择“31工程学院”,工作楼宇选择“机械材料教研楼”,进校事由请填写“递交比选文件”。(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15222827326)。
3.比选文件要求
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编制比选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资格证明及服务要求响应文件1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1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报价方式为系统含税包干总价,最高限价为45万元,包含完成服务内容所必需的人员、设备、材料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差旅费、设备使用费、材料费、折旧费、运输费、保险费等,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另外,硬件及非标件、机械电气与控制设计、AMS及看板软件、应用接口与部署、设计模型校核、20天安装联调培训、后续任务接入、运输装卸保险、2年质保及一次移机恢复等应分项列明,分项合计须与总价一致。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以上(1)和(2)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中,并加盖公章。
九、评审方法
(1) 符合资质及满足实质性服务要求的应答单位参与比选;
(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十、联系人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15222827326
附件:采购需求
航空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