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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教职工门诊特殊病医药费审核报销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4-2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教职工:

2021年度教职工门诊特殊病(不包括住院)审核和报销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

    教职工门诊特殊病就医发生2021年度医疗费报销,本人签署《关于同意学校调取本人医疗费数据的委托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委托书”)后,学校直接从天津市东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调取医疗费数据进行核算。请各位教职工及时签署委托书,将委托书以书面形式呈报校医院,由校医院留存归档。

    温馨提示:

    上一年度已经提交委托书的教职工本年度不需要再次提交,但需要办理门诊特殊病报销登记手续。

    二、日期和时间安排、地点:

    教职工门诊特殊病报销登记日期:4月28日(周四)-4月29日(周五),共计2天。

    时间: 上午9:00——11:30

    地点:校医院南院3楼308室(财务室)

    三、注意事项

    1.提交委托书的教职工仅限2021年度就医发生门诊特殊病的人员,退休人员也请在上述时间内提交委托书。

    2.教职工门诊特殊病报销登记手续流程如下:

   (1)在职人员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及时到校医院财务室填写《2021年度教职工门诊特殊病医药费报销登记表》 (见附件2)。

   (2)退休人员可以采取集中汇总填写《2021年度教职工门诊特殊病医药费报销登记表》,字迹工整,不允许涂改,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及时提交到校医院财务室。

    3.所有原始票据本次不用提交,但敬请大家一定保留,如医疗费数据提取工作未能实现,则需启动原始票据审核报销流程。

    4.由于天津市东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保管理系统升级,教职工调取门诊特殊病医药费数据时间待定,故教职工门诊特殊病医药费审核和报销工作完成时间另行通知。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附件1:《关于同意学校调取本人医疗费数据的委托书》

    附件2:《2021年度教职工门诊特殊病医药费报销登记表》

 

 

                                        中航大(天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