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档流程
1.校内因公查阅本部门档案
填写《因公查阅档案审批表》(附件)经本部门负责人(或档案工作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到档案馆查阅;或填写《因公查阅档案审批表》,通过“办公系统呈批件”经本部门负责人(或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及档案馆审批同意后查阅。
2.校内因公查阅其他部门档案
填写《因公查阅档案审批表》经本部门负责人(或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档案形成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到档案馆查阅;或填写《因公查阅档案审批表》,通过“办公系统呈批件”经本部门负责人(或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档案形成部门负责人、档案馆审批同意后查阅。
3.校外因公查阅学校档案
查阅单位出具查阅档案介绍信,写明查阅理由和内容,查阅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档案馆现场办理;或在档案服务利用系统实名注册单位用户,提交申请,档案馆审核办理后顺丰到付邮寄或查阅人自取相关材料。
4.校友查阅个人在校期间档案
查阅人在档案服务利用系统实名注册并填写申请,档案馆审核办理,按申请人选择的方式寄送复印材料或到馆自取。
二、线下查档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寒暑假对外服务时间请关注档案馆网站或公众号通知)。
三、线下查档地点
中国民航大学东丽校区北区档案通讯楼2楼,电话:022-24092108。
四、查阅、外借及复制的相关规定
1.馆藏档案原则上不外借。若有特殊需要必须外借时应提出外借申请,经档案馆审批后,方可办理借出手续。
2.档案外借期限不得超过两周,如有需要可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且未办理续借手续的单位,本馆将定期在办公系统进行通报,并对借出单位不再提供档案查阅等服务。
3.借阅者应对所借档案的安全保密负责,档案外借期间应妥善保管,并保持档案的整洁。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以便及时追查处理。
4.借阅者不得擅自拆卷,更不得在案卷上涂改、划圈、眉批、增删、抽页、剪裁和污损。借阅过程中如有损坏,本馆可根据档案价值责令利用者进行赔偿。
5.对已经数字化的档案、资料,可视具体情况向借阅者提供电子版阅览,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调阅原件。
6.为保护档案,档案馆内禁止吸烟,饮料和食品等谢绝入内。
7.借阅者有义务及时有效地向档案馆反馈档案利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