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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10万元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结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5-17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中国民航大学仪器设备购置论证、验收、赔偿、报废实施细则》(校发[2019]50号)规定,论证结果为同意购置的仪器设备列入购置目录(附表)。

列入购置目录的仪器设备须严格符合购置目录中的相应内容。实际采购经费超出仪器设备预算经费的5%以上须重新论证。采购有效期2019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2日。

申报者如需查询未通过论证的仪器设备专家意见,请发留言或直接到国资处设备科办公室查询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5月13日   

   

附表:

购置目录编号

申请单位

仪器设备(软件)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购置

数量

20191001

航空工程学院

比例伺服综合实验台

45

1

20191002

航空工程学院

平面磨床

18

1

20191003

外国语学院

句酷英语作文智能批改系统

59

1

20191004

外国语学院

iSmart外语智能学习系统

30

1

20191005

外国语学院

视听实训平台

39

1

20191006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飞机电源分布式实时仿真系统

63

1

20191007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飞机线缆布线模拟装置

15

1

20191008

基础实验中心

固态金属电子电路打印机

3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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