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处室动态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2019年第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5-21点击数:

各单位:

2019年1月29日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要求各高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北京交通大学“12.26”实验室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19版)的要求,立即开展实验室的自查自纠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为此,学校特制定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9年3月25日——2019年5月25日

二、检查范围

全校各类实验室

三、指导思想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对学校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电气安全、机械安全及其它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与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

四、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刘敏、张永庆

副组长:任光辉、童振华

成员: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

五、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

1、即日起至4月15日,各单位依据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http://www.cauc.edu.cn/aqks/),并组织教师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考试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2)

2、4月20日之前完成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验室自查工作,对检查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各单位依据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有针对的逐项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

3、各单位对安全教育培训、自查情况以及应急预案演练等相关材料做好存档工作,需要留痕的单位,可将相关材料留言报送到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郑树桐。

第二阶段:学校检查阶段

4月20日至5月10日,国资处将安排工作小组成员对各单位安全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在5月10日之前要求各单位完成隐患整改。

第三阶段:结果通报

5月10日至5月25日,按照要求通报上半年各单位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及整改情况。

六、其他要求:

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积极组织新进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高效组织人员开展安全自查工作,有效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的存在。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3月22日  


 

版权所有 中国民航大学 |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邮编:300300 |  津ICP备05004387号 | 津教备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