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2020年寒假即将来临,根据《关于2020年寒假放假的通知》(校办发〔2020〕1号),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此文所指实验室包括各单位于12月初报送并公示的本单位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应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对本单位所负责的实验室进行隐患排查,确保细致到位,不留死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二、切实做好全面排查工作。各单位应在秋冬季实验室安全自查的基础上,寒假前再次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统计。清查实验设备及用品,妥善存放,尤其注意贵重仪器及化学药品、气瓶的存管。严格遵照校保卫处的有关要求,做好寒假前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需提出具体整改建议,确保各类重点场所符合安全要求。
三、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寒假期间不开放的实验室,务必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和关好门窗、水、电、气的“四防四关”工作,由所在单位粘贴封条进行关闭。确因教学或科研工作需要开展实验的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并提前向所在单位进行申请备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实验室相关管理规定。未提交整改报告的大创基地不得继续开放使用。
四、加强对实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防护。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假期做好仪器设备维护及维修,保证开学后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同时切实加强对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师生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认真做好人员进出登记工作。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寒假期间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使用加热设备或设备充电时需有人值守,实验室内严禁留宿。假期尽量不开展高危实验,如要开展,须指导教师现场指导,且实验开展前必须做好充分的防范准备工作。
五、做好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准备。各实验室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做好防范措施,做到人员、物资和预案的“三落实”,确保相关人员通讯畅通,时刻预防安全事故。如遇紧急状况,应立即报告保卫处,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请各单位于1月14日下班前以学院/中心为单位将《假期实验室使用情况备案表》(附件1)交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备案,同时电子版留言给实验室管理科郑树桐。未提交备案的假期不得开放使用。
望各位实验室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人务必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消除隐患,保证实验室安全及仪器设备的完好。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