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资产处置工作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对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起到重要作用,须按规定、按标准、按程序实施,并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减少人员接触,安全迅速回收报废资产,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报废申请
采用电子申报,网上流转的形式提交申请。
具体操作可参看《关于启用资产交接和资产报废业务电子流转的通知》(学校办公系统通知公告2018年5月17日国资处通知)。
本次受理截止时间:4月30日。
2.报废鉴定
按照《中国民航大学仪器设备购置论证、验收、赔偿、报废实施细则》(校发[2019]50号)第41条规定进行鉴定。
3.查验审核
申报人将拟报废资产实物照片以留言形式发送至国资处设备科赵素彤。
留言注明每张照片的资产编号、数量及对应的报废申请表编号。一张照片可拍摄多台资产,资产照片须清晰可辨认,与资产数量、登记名称、规格型号等一致。如有多张照片,请打包压缩。原则上不再实地查验。
4.回收
报废资产回收实行预约制。
因回收人员均为校外人员,为减少校外人员在校逗留时间,请各单位将审核通过的待回收资产统一堆放、清点好数量后,由二级资产管理员在“回收群”(待确定回收公司后建立)中预约回收时间。
联系人:赵素彤,联系电话:2154
国资处QQ咨询群:264673612
下一次报废申请时间拟于本学期末开展,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避免报废资产占用使用空间。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