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2020年暑假即将来临,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学生放暑假及假期管理工作的通知》(校办〔2020〕81号)的总体要求,及《关于发布复课开学之后实验室相关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资处函[202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单位应重点加强假期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明确相关负责人。在使用期间,严禁人员脱岗,危险性实验应至少2人在场,实验过程中应提前准备好应急预案和用品。
2.假期暂不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请提前检查门窗、水电、气瓶、仪器设备等是否关闭,灭火器材、防盗设施等是否完好无损。检查完毕后,由所在单位粘贴封条。实验室应注意把贵重物品、精密仪器设备、计算机等存放场所的防火防盗工作落实到位。
3.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实验室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认识,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管理要求。
4.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类危险化学品必须上锁保管,严禁随意放置,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妥善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管理,避免实验室废弃物之间相互反应而造成危险事故。
5.做好用电安全管理。检查实验室用电线路,大功率仪器设备应单独接线,对于裸露或存在漏电危险的电线,请及时更换,接线板做好固定,避免多个串联或超负荷用电。
6.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不准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实验室,严禁任何人员在实验室留宿。
7.以上未提及的实验室相关的其他安全内容,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假期拟开放的实验室请填写《假期实验室使用情况备案表》(附件),并于7月10日下班前以学院/中心为单位将签字盖章的备案表交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备案,同时电子版留言给实验室管理科郑树桐。
未提交备案的实验室假期不得开放使用,不接受任何临时实验室开放申请,请各单位提前统筹好暑期开放实验室情况。
安全无小事,平安靠大家!望各位实验室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人务必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消除隐患,保障实验室假期安全稳定。
联系人:郑树桐 2157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