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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拟报废资产公示(三)

作者:时间:2020-11-15点击数:


根据《中国民航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现对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提交的拟报废资产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5日至2020年11月19日。

公示期内,如果各单位对拟报废资产有使用需求,可与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联系,填写调拨单办理调拨手续;如果对拟报废资产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办公自动化留言向校监察处反映。

联系方式: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赵素彤  24092154

监察处:     杜鹏程  2409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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