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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第1次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4-13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资产处置工作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对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起到重要作用,须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按规定、按标准、按程序实施。2021年3月17日公布的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应当履行岗位责任,按照规程合理使用、管理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能。资产需要维修、保养、调剂、更新、报废的,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应当及时提出。

请各单位认真核查本单位资产,及时提交报废申请,避免报废资产占用使用空间。现将2021年度第1次资产报废处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

(1)资产管理平台提交拟报废资产处置申请。资产平台提交申请时,须添加拟报废资产实物照片,以便初审。

(2)网上流转提交单位审批意见。网上流转具体操作可参看《关于启用资产交接和资产报废业务电子流转的通知》(学校办公系统通知公告2018年5月17日国资处通知)。

本次受理截止时间:4月30日。

2.鉴定

按照《中国民航大学仪器设备购置论证、验收、赔偿、报废实施细则》(校发[2019]50号)第41条组织鉴定。

3.初审

国资处审核资产处置申请,在资产平台完成“初审”,并结束单位审批意见网上流转公文。

4.公示

国资处统计汇总通过初审资产明细,校园网公示。有调拨需要的单位可在此期间提出调拨申请。

5.审批

国资处按照《中国民航大学仪器设备购置论证、验收、赔偿、报废实施细则》(校发[2019]50号)第42条规定,组织上报审批。

6.处置

经审批同意报废处置的资产,国资处按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公开处置。

7.回收

各单位统一堆放、清点数量,保持待回收资产的完好。

公开选定回收公司后,国资处发布回收通知,二级资产管理员在“回收群”中预约回收时间。

8.核销资产账

国资处收到各单位报废资产回收回执,在资产平台完成“终审”。校园网发布已销账资产公告。

9.核销资金帐

国资处分类汇总已核销资产账,与财务处核对资金帐,协助完成核销资金帐。

 

联系人:赵素彤,联系电话:2154

国资处QQ咨询群:264673612

 

特别说明:

2020年按照学校放管服统一安排,已将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授权各二级单位管理。在实施过程中,部分单位反映处置环节,尤其是回收工作,单独实施有困难。为在落实放管服政策的同时,解决好使用部门的实施难题,此次处置中对有低值品、易耗品处置需求的单位可以“搭车”国资处组织的回收招标。

请有需求的单位在履行完本单位内部处置审批程序后,按照模板(见附件)填写低值耐用品拟报废资产清单,并于4月20日前公文流转至国资处设备科赵素彤,国资处将汇总各单位的拟报废清单,随同拟处置固定资产统一公开招标。

特别提醒:国资处将及时公布回收招标结果,其中各单位拟报废的低值耐用品为分别独立报价。请各单位及时联系中标公司回收资产,并将残值交于校财务处,同时按照本单位低值耐用品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低值耐用品拟处置清单

 

使用单位

资产编号

资产名称

数量

金额

型号、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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