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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设备维修评定结果的公示(一)

作者:时间:2021-04-13点击数:

2021年度仪器设备维修工作共收到6个单位共9项维修申请,涉及资产原值8830676.58元,维修申请金额560680元。经过校内外专家对维修项目的评定,同意维修7项。详情见附件。

现将同意维修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2021年4月13日-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至国资处或监察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付晓宁

    监察处:杜鹏程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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