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仪器设备维修工作共收到6个单位共9项维修申请,涉及资产原值8830676.58元,维修申请金额560680元。经过校内外专家对维修项目的评定,同意维修7项。详情见附件。
现将同意维修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2021年4月13日-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至国资处或监察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付晓宁
监察处:杜鹏程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