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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6-13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建校70周年,学校在6月12日就相关安全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实验室安全作为校园安全中的重要一环,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的安全稳定。经研究,现就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1、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务必做到规范采购、规范使用、规范储存;使用危化品前,要认真阅读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危化品要科学分类,规范储存;特别注意受高温影响极易膨胀和挥发,进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低沸点化学试剂的存储;需要低温储存的试剂,请在防爆冰箱中储存;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必须接通电源,连接通风;有危化品储存、使用或挥发性危险废液储存的实验室严禁明火;易制毒、易制爆试剂务必做好“五双”管理;试剂使用完毕务请拧紧瓶盖,避免挥发弥漫;所有危化品务必做到账物相符。

 2. 气体钢瓶的安全管理。尽量减少实验室内气体钢瓶存量,不再使用的钢瓶委托气体供应商运走;易燃、易爆气体与助燃气体分开储存;缺少安全帽、胶圈的钢瓶务必联系气体供应商配备,缺少安全附件的钢瓶可以拒收;气体钢瓶必须做好固定;不再使用时应关闭总阀;必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避免高温、曝晒!

3. 危险废弃物的规范处置。向废液桶倾倒废液前,务必确定是否会发生反应,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废液桶应盖好盖子,避免挥发或倾倒;严禁向下水道倾倒废液;将废液桶存放在阴凉处,避免阳光直晒;严禁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实验室废液应及时处理,减少储存;废弃试剂尽量制成废液,规范处置。

4. 用电及环境的安全管理。对于裸露或存在漏电危险的电线,应及时更换;大功率仪器设备应单独接线;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接线板做好固定,避免高温、暴晒,远离水源和易燃有机试剂;避免多个接线板串联或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接乱拉电线;电器设备和线路、插头插座应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破损、老化等情况必须及时进行修理;烘箱、马弗炉等大功率加热设备周围严禁存放易燃物;及时清理实验室垃圾杂物;妥善摆放实验室内物品,尤其不要将球形玻璃仪器放置在窗台上,避免发生聚光效应,引燃火源;使用电烙铁,要放在非燃隔热的支架上,周围不应堆放可燃物,用后立即拨下电源插头;离开实验室时人走电断。

5、特种设备的管理。安全附件和附属仪表应定期检验,严禁使用超期未检的设备;使用压力容器等高温设备应小心烫伤;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6、消防设施的管理。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实验室内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更换;消防通道必须保持通畅。

7、个人防护。开展实验时要根据实验情况选择合适的防护服、护目镜、口罩等防护用品。禁止穿短裤、短裙、露脚面凉鞋进入具有危险操作的实验室;女生长发须扎好、盘起。

8、其他要求。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在进行实验操作前,要提前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在进行安全教育时,要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所造成的后果进行警示;要严格按照仪器设备和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操作;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留宿。

请各单位务必提高安全意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实验室在使用期间,无人员脱岗现象等,在操作危险性实验时熟知应急预案和相关防护措施。针对以上八方面内容,各单位应对管辖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6月23日前将安全自查报告交至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郑树桐     联系电话:2157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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