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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新入职人员申请入住青年教职工周转公寓流程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6-28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经与人事处研究,对新入职人员申请入住青年教职工周转公寓流程进行调整,改为网上审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新入职人员报道前,由所在二级单位利用办公系统公文流转,以呈批件形式申请入住。原《中国民航大学青年教职工周转公寓申请表》电子版作为附件提交,无需再提交纸质版(申请表见附件)。

二、申请、审批流程:

1.新入职人员所在单位提交《关于×××入住青年教职工周转公寓的申请》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并附《中国民航大学青年教职工周转公寓申请表》电子版。

2.新入职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批。

3.人事处会签意见。

4.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

5.申请人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办公室确定房屋、签订《中国民航大学周转公寓租赁协议》和安全承诺书并领取入住通知单。

6.申请人凭借租赁协议到财务处交纳押金。

7.申请人凭借入住通知单到青年教职工周转公寓(院十一公寓)办理入住。

特此通知。

房地产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苏杰 电话:24092153

吴岩 电话:24092158

 

附件:《中国民航大学青年教职工周转公寓申请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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