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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实验室消防器材安全隐患解决方案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6-30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安排,结合第三方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报告,近期给相关单位下发了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建立了隐患台账,明确了隐患内容及整改时限。

为推动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精神,针对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中缺少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过期等问题,国资处、保卫处、中航大公司沟通协调,最终确定了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配备范围

《中国民航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中隐患内容为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过期的,且前期经过保卫处实地审核符合配备标准的实验室。(详见附件1)

2、配置流程

学院填写《中国民航大学灭火器材配置申请表》(附件2),将学院盖章的纸质版交至保卫处安全管理办公室(北教15-203)。保卫处盖章后,信息反馈给中航大公司,中航大公司联系房间具体联系人确认灭火器配备时间。

3、时间节点

时间

单位

材料

6月30日—7月2日

学院

填写《中国民航大学灭火器材配置申请表》(附件2)、实验室房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件3)

7月5日—7月8日

学院

将学院盖章的附件2和附件3交至保卫处安全管理办公室

7月9日

保卫处

保卫处将申请表及实验室房间联系人信息批量转中航大公司

7月12日

中航大公司

根据灭火器采购进度联系各实验室联系人进行灭火器材配置。

4、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按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以便于事件推进。

(2)消防器材配备到位后,学院应及时向国资处报《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销账备案表》(附件4),办理隐患台账销账。

(3)学院要按消防规定,每个月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填写灭火器检查表(附件5)。

(4)根据相关规定,干粉面火器出厂期满5年应当进行首次维修,以后每隔2年进行一次维修,9年后的下一年报废,干粉灭火器报废期限为10年。5年内灭火器如果存在问题,及时联系中航大公司办理维修事宜。灭火器过期重新申请配置。

(5)如实验室搬迁或改造,灭火器材需留在房间内,不得随意移动。

5联系人

国资处  赵云   2152

保卫处  吴健   2184

中航大公司  陈旭  7910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处 中航大(天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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