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学校仪器设备正常安全运行,更好地服务我校科研、教学活动,根据学院申请、报经学校同意,国资处对紧急维修的设备进行了专家维修评定,同意维修项目1项,设备原值24.4万元,维修申请金额2.05万元。 现将同意维修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至国资处或监察处。 国资处:付晓宁 监察处:杜鹏程
序号 |
使用单位 |
仪器编号 |
仪器名称 |
设备金额 |
维修估价 |
1 |
工程技术训练中心 |
20131981 |
孔探仪 |
24.4万元 |
2.05万元 |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