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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7-30点击数:

各单位:

宁河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预可研报告已获民航局批复,按照工程进度要求,应于9月中旬前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且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应达到初步设计要求。为严谨高效地做好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中涉及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工作,保证实验室建成后能够发挥较好的使用效益,全面提升学校教学科研水平,现制定新校区二期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组织工作方案,并经学校第二届50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实验室建设投资原则

1.优先满足新校区学院人才培养的办学需求。在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中,首先满足新校区所承载学院的办学需求,推动迁移至新校区的学院尽快提升办学能力,为学院长期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实验实践条件基础。

2.按照学校确定的科研战略主题、校区布局规划,合理布局建设科研实验室。科研实验室的建设应当按照学校确立的五大研究院进行统筹设计,处理好校本部、大兴创新基地和宁河新校区在科研创新能力布局、定位上的关系,形成有利于高水平科技成果产出的科研实验室建设布局。

3.面向行业继续教育需求,建设培训实践条件。根据学校继续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紧密结合民航不同层次岗位培训需求,重点支持坐落于新校区各学院提升培训能力所需的设备设施条件,尽快形成支持学校继教培训做大做强的基础条件。

4.满足新办专业实验教学需求。对于学校“十四五”拟申报、已申报的新开办专业,以及开办时间不长但实验实践条件一直未系统建设的专业,在此次申报中应全面规划设计专业所需的实验实践教学条件,保障新办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分工

此次申报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在学校发展历史上是数量最多、资金规模最大的一次,为有序做好各类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论证组织工作,根据各单位职责现分工如下:

国资处:作为总牵头部门,负责做好统筹组织工作;

教务处:负责组织人才培养条件建设和新办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论证工作;

科技处(科创院):负责组织科研实验条件建设项目的论证工作;

继教院:负责组织行业实训设备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工作;

各学院(中心、部):根据组织单位要求,做好本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论证工作。

三、时间安排

需求明确阶段:2021年7月29日——8月8日

各单位结合前期工作基础,根据需求开展充分的市场调研,不断完善需求方案,逐步形成实验室建设体系。8月8日之前就本单位实验室建设需求详见附表1)和“十四五”实验室规划向教务处、科技处(科创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报告,由相关职能部门汇总需求并做分析,10日下班前形成分析报告向校领导小组汇报。

申报书编制阶段:2021年8月15日——8月25日

教务处、科技处(科创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将领导小组意见反馈至各相关单位;各单位根据领导小组意见和前期调研成果,结合实际需求,开展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和培训实训室的相关报告编制,并在8月25日之前上报给相关职能部门。

(1)申报书编制模板

教学实验室(由教务处提供)

  科研实验室(由科技处提供)

  培训条件建设(由继教院提供)

(2)大型仪器设备单项论证报告(由国资处提供)

专家论证:2021年8月25日——8月30日

教务处、科技处(科创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分别组织专家对实验室进行充分论证,并形成论证结论。国资处全程参与论证环节。

修改成稿:2021年8月30日——9月4日

各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实验室报告,并在9月4日前提交最终版。由教务处、科技处(科创院)和继续教育学院汇总后,国资处负责编制成技术手册,同时协助咨询公司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作。

四、工作要求

1. 切实加强全局意识

各单位要从学校发展全局出发,按照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建设方向和内容,细化本单位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对外培训中承担的主要任务,据此明确实验实践条件建设需求,确保实验室建设项目与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的符合度,为学校“十四五”规划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2. 切实提升创新意识

此次实验室建设项目是面向学校2030年办学目标,在2025年达到办学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各单位在论证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创新意识,拓宽发展视野,瞄准领域前沿,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聘请本领域专家进行详细论证,确保建成支撑“世界一流、中国特色民航大学”的教学、科研、培训条件。

3.切实强化责任意识

各组织单位和建设单位要切实负责,根据职能分工,严谨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建设和论证工作,确保各类实验室项目建设完成后应达到的目标明确:教学实验室要紧扣人才培养计划,明确开出的实验项目和承担的课时要求;科研实验室建设要明确承担的重大科研方向、项目和经费目标,确保“项目、团队、平台”三同步;培训类设备设施建设要明确完成的培训任务、培训收入目标。三类实验室论证完成后均需签订建设目标承诺书,确保实验室建得成、用得好、效益高。

 

联系人:

国资处:任光辉   电话:15122676221

教务处:李  威   电话:15522803865

科技处:孔  旭   电话:18622036347

继教院:王  健   电话:13821323950

 

                        中国民航大学

                       2021年7月30日

 

附1:实验室规划需求统计表

序号

实验室项目名称

类别

项目描述

(不少于300字)

主要设备

资金需求

(万元)

面积需求

(m2

绩效描述

(不少于200字)

1

(教学、科研、培训)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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