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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提示

作者:时间:2021-08-07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暑期预防安全事故的提示》(天津市教委[2021]808号)文件通报:7月13日,南方科技大学慧园6栋化学系302化学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发生火情;7月27日,中山大学药学院发生一起实验安全事故。文件要求各单位要举一反三、引以为鉴,严格落实市教育两委近期关于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示如下:

1.加强暑期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相应的安全教育及准入工作。在使用期间,严禁人员脱岗,危险性实验应至少2人在场,并做好防护工作。暑期开放的实验室清单详见7月19日国资处发布的《实验室假期开放备案情况公示》。

2.推动隐患整改。深入排查实验室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针对隐患及时整改,满足治安与消防安全工作需要。

3.加强暑期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制定的防汛预案,做好针对台风、汛期安全隐患的应对,防范溺水、触电等安全隐患,确保人员安全。

4.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当前正值汛期,有使用化学品实验室的单位要对照《遇水反应化学品名单及应急处置措施》(见附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严防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附件:遇水反应化学品名单及应急处置措施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8月7日

 

  • 附件【ywang20218763158.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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