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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十四五”第一批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8-10点击数:

各单位:

7月29日,学校召开了“十四五”第一批实验室建设工作会,根据会议要求,各单位及时报送了“十四五”第一批实验室建设项目需求。8月9日,学校工作组对各单位报送的建设需求进行了形式审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具体如下:

一、各单位报送材料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未提交实验室“十四五”整体建设规划,未形成系统的建设目标,申报项目逻辑性不强,体现不出对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继教培训的支撑作用。

2.部分单位未能完全理解7月29日校领导在“十四五”第一批实验室建设项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未能明确提出教学、科研和培训三方面的建设内容。

3.部分单位未对提交的实验室建设项目需求进行整体审核和研究,申报的项目实施可行性存在问题。

4.部分单位提交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呈现碎、小、重的问题,缺少学院层面的整合,未能形成集约化、规模化公共平台。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此次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不同于以往,整体预算盘子已经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实施绩效成为确定项目投资的决定因素,请各单位认真学习7月29日校领导讲话精神,以及7月30日学校发布的通知要求,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学校负责的精神做好下一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节点:2021年8月11日—8月13日,请各单位进一步核准教学、科研和培训条件三方面的实验室建设项目需求,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分别发给教务处、科技处和继续教育学院。各单位实验室“十四五”规划发给国资处任光辉。

2.工作原则:

一是建设项目务必要与大兴的民航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区分;

二是教学、科研和培训条件三个方面的建设内容务必要分开,必须明确以某一方面为主;

三是各单位务必对本单位三个方面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分别进行排序;

四是各单位要对“散而小”的院级实验室进行整合。

 

请各单位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高站位、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的完成此次项目梳理和论证工作,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联系人:

国资处:任光辉   电话:15122676221

教务处:李  威   电话:15522803865

科技处:孔  旭   电话:18622036347

继教院:王  健   电话:13821323950

 

附件:

1. 中国民航大学“十四五”教学实验室需求统计表

2. 中国民航大学“十四五”科研实验室需求统计表

3. 中国民航大学“十四五”培训专项实验室需求统计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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