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原定于11月18日截止收取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材料,根据老师们要求,经研究,现将截止时间延长至11月26日下班前,其它要求不变,具体请见11月4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第2次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