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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工作通报(五)

作者:时间:2021-11-24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学校11月11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化学类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资处及第三方检查机构对全校化学类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

检查中发现了科创院民航热灾害防控与应急重点实验室、航空工程学院油气储运实验室、理学院化学实验中心等存在危险化学品准入、危险化学品存放、学生实验操作不规范、实验中教师脱岗等问题,主要包括:

1.航安楼、南教1及北教15存在有未备案的管制类化学品;

2.航安楼易燃钢瓶和助燃钢瓶存放距离小于标准;

3.油气储运实验室存在实验过程中脱岗情况,且无实验教师在场;

4.油气储运实验室、化学实验中心存在实验过程未穿防护服、未佩戴防护用品,女生未扎头发等情况;

5.化学实验中心危险化学品台账记录不规范;

6.航安楼个别房间插线板串接;

除以上问题之外,化学类实验室存在以下共性问题:

1.学生直接在实验服上擦拭滴管;

2.废液未分类、无标签、无托盘等;

3.洗眼器无检修记录,个别洗眼器损坏;

4.实验室安全标识缺失;

5.实验室存放有饮料、食品、折叠床等。

国资处将根据第三方出具的检查报告,建立具体的隐患台账,并下发到相关单位。

请相关单位务必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规范采购,规范使用,规范管理,对自己负责、对师生生命负责、对学校负责,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落实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必须在场的要求,加强实验室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吸取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10·24”事故和我校2020年“10.28”火情教训,实验室教师学生均要严格落实实验室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岗位责任,保障实验室运行安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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