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民航局《关于民航大学2022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批复》(民航财函[2022]16号)下达的通用资产配置数量和金额,结合2021年末各单位通用资产申报配置计划,国资处按照配置标准进行了审核汇总,经报学校批准,2022年度通用办公资产配置指标分批下达。
第一批下达配置批复包含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技术支持保障单位、教学单位行政及实验室人员通用设备配置指标,以及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技术支持保障单位、教学单位人员的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指标。具体指标已以国资处函的形式公文下发至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继续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民航发[2022]19号),各单位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配置资产,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规定。
根据学校预算执行要求,通用资产配置须在2022年11月15日之前完成报销,请单位注意通用资产采购时长,合理安排时间,其中标注星标的须完成报废初审后方能配置。由配置单位自行采购的,应按照招采中心要求报送采购需求,采购流程详见招采中心于2021年3月29日发布的《关于优化集中采购目录内设备采购程序的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