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处室动态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10-14点击数:

各单位:

为夯实资产数据,规范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学校需定期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清查和盘点。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年度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清查组织和责任分工

学校统一制定清查方案,明确清查内容和要求、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清查盘点表单和报表格式。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清查工作。

各单位应成立3人以上清查小组,清查小组成员须包含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

各单位清查小组按照学校要求安排组织本单位清查工作。

二、清查工作基准日和清查资产范围

2022年10月17日在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网上清查功能开启时间:10月17日上午10:00——10月26日下午16:00。

三、清查内容和要求

1.核实在账资产与实物是否相符;

2.查看是否粘贴资产标签;

3.确认使用状态;核对账面信息:使用单位,使用人,资产名称,使用方向,规格型号,厂家、存放地等信息。

4.使用单位负责清查本单位(部门)所有资产,已调离的使用人应主动配合使用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5.损坏、丢失资产按《中国民航大学仪器设备购置论证、验收、赔偿、报废实施细则》(校发[2019]50号)第三章条款进行责任认定和赔偿。

6.正常资产清查表、其它资产清查表、待查资产清查表(样式见附件3),由各单位(部门)于10月26日下午4:00前打印,本次清查不要求使用人逐项签字,纸质版须清查小组审查,签字,加盖部门章。纸质版由各单位(部门)存档,扫描版于10月31日前留言给国资处赵涵雯

四、清查时间安排、工作内容和要求详见清查工作进度表。

清查咨询电话:2156、2155

请各资产保管单位要切实承担资产保管主体责任,严格依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指南(试行)》规范和要求开展工作。因机构调整涉及资产归属问题,请按照“关于机构调整期间资产实物交接和账务调整工作的通知”执行。

特别提醒:

网上清查功能开启后,请各位老师抓紧时间进行清查确认,清查功能关闭后变动审核方可进行。低值品模块不受影响,可以正常办理业务。

附件:

1.清查工作进度表

2.网上清查操作说明

3.正常资产清查表、其它资产清查表、待查资产清查表(样式)

4. 自查账外资产登记表

5.《中国民航大学仪器设备损失报告审批单》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0月14日


版权所有 中国民航大学 |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邮编:300300 |  津ICP备05004387号 | 津教备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