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的辅助性、预防性措施,结合学校预算编制工作,现就2023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配置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见附件1)要求,结合本单位所辖岗位实际特点,切实落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的辅助性、预防性措施。请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合理的编制本单位2023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配置计划。
2.配置周期大于一年(不含)以上的且2022年已配置的,不可列入本次计划。
3.学生劳动防护用品配置计划不再申报范围内。
4.报送形式:相关单位填写《2023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配置计划申请表》(附件2),以呈批件形式报送至国资处。
5.报送时间:2022年10月21日下班前
联系人:赵云 联系电话:2152
附件1:《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
附件2:2023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配置计划申请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