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学校仪器设备正常安全运行,更好地服务我校科研、教学活动,根据学院申请,国资处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申请维修设备进行了评定,同意维修项目5项,涉及资产原值268.54万元,维修申请金额21万元。详情见附件。
现将同意维修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2022年10月17日-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至国资处或纪委办(审监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caucgzc@163.com
纪委办(审监处):zgmhdxjw@163.com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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