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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的提醒

作者:时间:2022-10-24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国资处10月14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应于10月26日前完成本单位自查以及上报材料的汇总和提交。截止10月24日,尚有部分单位没有按通知要求完成资产清查。请没有完成清查的单位尽快完成本单位的清查工作,并于10月26日前打印清查报表。考虑到截止日当天可能会出现因集中打印而导致系统卡顿的情况,所以还请各位老师尽早将报表打印出来,以便后续工作的顺利展开。

联系人:赵涵雯    电话 :2156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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