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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职称评审中实验室建设、实验技术创新基金审核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12-14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启动,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主评审及报送民航局评审有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校发〔2022〕240号)要求,国资处负责审核实验室管理、实验技术创新基金等业绩情况。现将国资处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内容

实验室建设、实验室技术创新基金

二、审核时间

2022年12月15日9:00-16:00

三、审核流程

1.各学院初审签字盖章。

2.初审后,申请人于12月15日将相关材料送至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勤业楼-403)审核,实验室管理科复核无误后现场盖章。

3.申请人请按时申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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