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处室动态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实验室维护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12-23点击数:

各学院、中心:

2023年寒假即将来临,按照学校《关于2023年寒假放假的通知》(校办发〔2022〕21号)的总体要求,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就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1.各单位应重点加强假期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明确相关负责人。在使用期间,严禁人员脱岗,危险性实验必须有教师现场指导,并做好防护工作。

2.假期暂不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请提前检查门窗、水电、气瓶、仪器设备等是否关闭,灭火器材、防盗设施等是否完好无损。检查完毕后,由所在单位粘贴封条。

3.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假期做好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工作,为下学期实验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4.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类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五双”要求进行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妥善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管理,避免实验室废弃物之间相互反应而造成危险事故。

5.做好用电安全管理。检查实验室用电线路,大功率仪器设备应单独接线,对于裸露或存在漏电危险的电线,请及时更换,接线板做好固定,避免多个串联或超负荷用电,切实做到人走电断。

6.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留宿(除24小时实验运行监控需要)。

7.以上未提及的实验室相关的其他安全内容,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疫情防控工作遵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执行。

假期拟开放的实验室请填写《假期实验室使用情况备案表》(附件),并于12月26日17:00前以呈批件的形式报国资处备案。未提交备案的实验室假期不得开放使用,不接受任何临时实验室开放申请,请各单位提前统筹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情况。

安全无小事,平安靠大家!望各单位实验室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人务必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消除隐患,保障实验室假期安全稳定。

联系人:郑树桐 2157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2月22日


版权所有 中国民航大学 |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邮编:300300 |  津ICP备05004387号 | 津教备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