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示范中心或建设单位: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国家级和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津高教函〔2023〕14号)有关要求,为推进示范中心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开展持续建设,提升实践育人水平,做好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阶段性总结工作,现决定召开国家级、市级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及阶段性总结工作考评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3年6月7日(周三)下午2:00
二、会议地点:勤业楼 第五会议室(420室)
三、参会人员:专家评议组、各示范中心负责人。
四、汇报注意事项
1.各示范中心依次汇报,专家组结合各中心的汇报情况,予以反馈。具体汇报顺序见附表1。
2.各示范中心负责人汇报时请准备PPT,内容以阶段性总结报告内容为主。国家级示范中心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市级示范中心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联系人:孙艺东 2157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6月6日
附表1 汇报顺序表
顺序 |
示范中心 |
拟定时间 |
1 |
工程技术训练中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2:00-2:25 |
2 |
空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2:25-2:50 |
3 |
机务维修工程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
2:50-2:58 |
4 |
航空电子电气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2:58-3:06 |
5 |
通信导航监视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3:06-3:14 |
6 |
计算机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3:14-3:22 |
7 |
电工电子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3:22-3:30 |
8 |
航空运输经济与管理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3:30-3:38 |
9 |
大学物理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3:38-3:46 |
10 |
航空法学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3:46-3:54 |
11 |
机场工程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3:54-4:02 |
12 |
航空发动机实验中心(建设单位) |
4:02-4:10 |
13 |
空管市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 |
4:10-4:18 |
14 |
通信导航监视市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 |
4:18-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