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校园安全氛围,现启动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为提高效率,借助信息化手段,采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进行自查,减少繁琐的人工统计和记录。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时间安排:即日起至7月7日。 三、检查方式 登录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手机端)进行自查,登录方式与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四、检查内容与要求 1.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已内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各单位在系统中对照内置的检查条目如实记录。 2.每一条隐患均要上传照片至系统,并填写文字描述。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结合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自查工作,将责任体系与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联系人:郑树桐 2157 系统技术联系人:商旭林 13971173675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