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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6-21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2023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校园安全氛围,现启动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为提高效率,借助信息化手段,采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进行自查,减少繁琐的人工统计和记录。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时间安排:即日起至7月7日。

三、检查方式

登录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手机端)进行自查,登录方式与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四、检查内容与要求

1.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已内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各单位在系统中对照内置的检查条目如实记录。

2.每一条隐患均要上传照片至系统,并填写文字描述。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结合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自查工作,将责任体系与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联系人:郑树桐  2157

系统技术联系人:商旭林  13971173675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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