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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年末资产相关业务安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12-03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管局、民航局有关国有资产报告、国有资产决算报表等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年末资产相关业务安排如下:

1.验收

单价大于40万元(含)或批量金额大于50万元(含)的设备验收申请截止时间为12月6日下午下班时间,现场验收时间截止时间为12月12日,如需紧急支付情况除外。该金额以下由二级单位自行组织的设备验收不受时间限制。

2.资产登记审核业务

本年度固定资产、低值品、易耗品审核业务于12月13日下午5时停止。请老师们不要再登记录入,各二级单位管理员停止审核,系统数据整理时将截点时间之后数据清除。

3.资产调拨、销账业务

为保证上报数据准确完整,12月13日下午5时之后不再接收新提交的调拨和销账业务。

4.数据核对工作

在资产数据整理和年终资产数据核对过程中,可能会联系各位老师进行资产信息核实,请各位老师积极配合。已完成资产登记、但不能完成财务报销的单据,请登记人主动留言给付晓宁老师进行资产撤销,避免造成账实不符(重复记账)。

2024年初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感谢各位老师对国资处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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